Organizational institution
(一)领导机构
分会设名誉会长3人;
分会设会长1人,由分会理事会选举产生,报协会备案;
分会设副会长10人、秘书长1人,由分会会长提名,经分会理事会选举产生,报协会备案;
分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,由分会秘书长提名,经分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后任命。
(二)内设机构
专家委员会:由业内专家学者组成,人数若干;
办公室:负责对外联络、行政、接待等事务;
会员部:进行会员招募,提供会员服务等;
项目部:负责项目洽谈、具体实施等;产业调研、信息收集,提供咨询服务和举办会议、论坛,打造会员品牌;
培训部:负责中医健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。